轉知-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
2026-01-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09
一、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推薦條件如下
(一) 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 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三) 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 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 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二、內政部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1座、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如並列為孝行楷模者,獎座並列其名,但以家屬為原則,獎金及獎助金各以1份計。
三、依本案選拔流程,本市各區公所、各級學校、團體或企業為推薦單位,民眾、里長、社工人員請向公所推薦,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5年3月20日。
四、相關附件請參閱附檔
(一) 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 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三) 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 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 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二、內政部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1座、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如並列為孝行楷模者,獎座並列其名,但以家屬為原則,獎金及獎助金各以1份計。
三、依本案選拔流程,本市各區公所、各級學校、團體或企業為推薦單位,民眾、里長、社工人員請向公所推薦,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5年3月20日。
四、相關附件請參閱附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