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111年度優良家庭教育方案甄選實施計畫1份,請有意參與的老師踴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2-09-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23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5條第2款規定暨教育部111年度補助本市推展家庭教育計畫辦理。
二、 為暸解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家庭教育工作狀況與成效,並鼓勵教師設計家庭教育方案,落實家庭教育課程之推展,爰辦理旨揭方案甄選,相關資訊如下:
(一) 方案主題:「情緒教育」,含增進家人互動之情緒覺察、表達與管理之內涵。(主題係考量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於 109 年將情緒教育納入家庭教育範圍, 本市 111 年配合新法上路,將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主軸定為「情緒教育」)。
(二) 送件方式及時間:填具「臺中市111年度優良家庭教育方案甄選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附件1)」及「 家庭教育方案主題教學活動設計表單(附件2)」, 並於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三) 請有意願參與者踴躍參加,得獎名單將於111年11月公布於本府教育局及家庭教育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