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相關內容
發佈日期 :
2026-01-3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3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5年1月1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39074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報報告案(一)主席裁示向各級學校加強宣導,並依直轄市、縣(市)危險化學物質(品)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相關規定,推動學校化學品教育訓練及配合相關化學品申報管理。
三、檢附國教署及教育部原函與環境部提供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危險化學物質(品)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裁示之相關規定及宣導內容,請參閱。
二、旨揭會報報告案(一)主席裁示向各級學校加強宣導,並依直轄市、縣(市)危險化學物質(品)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相關規定,推動學校化學品教育訓練及配合相關化學品申報管理。
三、檢附國教署及教育部原函與環境部提供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危險化學物質(品)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裁示之相關規定及宣導內容,請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