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媒合平臺申請「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
發佈日期 :
2020-11-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1-17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163904號函辦理。
二、 因應行政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教育部特於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新增「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找補助功能,申請者不需加入該媒合平臺會員即可申請(操作手冊,如附件)。
三、 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臺灣藝術教育網-點選【藝拍即合專區】-點選【我要找補助】-補助案名稱:110年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點選【申請】-點選【填寫申請表】(有*號欄位為必填欄位,*附加檔案指:用印後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需用印)、乙表、丙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請掃描傳送至本媒合平臺),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後,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四、 採線上申請,期間為:110年1月及7月(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1月31日下午5時及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110年1月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110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請依限上網申請,不再受理紙本申請案件。
五、 倘貴校有申請意願,請逕至該媒合平臺申請,俾利本局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
六、 經教育部完成線上審查作業,其審查結果將以公文通知補助情形(未獲補助之單位,亦有公文通知)。
七、 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請於上開受理線上申請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免再送紙本相關申請資料到教育部。
八、 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相關事宜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首頁-聯絡我們(網址:http://1872.arte.gov.tw/Contactus.aspx)留言詢問,或電詢:02-23110574#111。
二、 因應行政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教育部特於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新增「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找補助功能,申請者不需加入該媒合平臺會員即可申請(操作手冊,如附件)。
三、 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臺灣藝術教育網-點選【藝拍即合專區】-點選【我要找補助】-補助案名稱:110年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點選【申請】-點選【填寫申請表】(有*號欄位為必填欄位,*附加檔案指:用印後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需用印)、乙表、丙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請掃描傳送至本媒合平臺),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後,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四、 採線上申請,期間為:110年1月及7月(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1月31日下午5時及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110年1月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110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請依限上網申請,不再受理紙本申請案件。
五、 倘貴校有申請意願,請逕至該媒合平臺申請,俾利本局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
六、 經教育部完成線上審查作業,其審查結果將以公文通知補助情形(未獲補助之單位,亦有公文通知)。
七、 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請於上開受理線上申請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免再送紙本相關申請資料到教育部。
八、 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相關事宜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首頁-聯絡我們(網址:http://1872.arte.gov.tw/Contactus.aspx)留言詢問,或電詢:02-23110574#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