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臺中市111學年度【越在地.躍國際】傳統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2-09-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15
一、 依據本市111學年度【越在地.躍國際】傳統藝術教育活動 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增進本市國民中學以下學生對傳統藝術及鄉土文化之認識與興趣,鼓勵學校發揚傳統文化藝術,規劃特色課程與社團活動,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補助內容:
(一) 辦理校園傳統藝術教育活動(含傳藝教學),每校核定總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為上限,又教育部補助總額85%,爰補助額度以1萬7,000元為上限,其餘15%由學校自籌,補助項目以鐘點費為優先並覈實補助。
(二) 辦理傳統戲劇類社團,每校核定總金額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為上限,又教育部補助總額85%,爰補助額度以2萬5,500元為上限,其餘15%由學校自籌。
四、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止,檢附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紙本核章正本(1式3份),送達本案承辦學校本市北屯區新興國民小學(406045臺中市北屯區新興路20號)學務處郭冠毅主任(電話:04-24258514#720)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活動名稱,以及申請資料電子檔請傳送至本局承辦人林子尹小姐信箱(cindy85007@gmail.com),逾期恕不受理。
(二) 另請於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前,至本局局務調查表填報系統填寫「臺中市111學年度【越在地.躍國際】傳統藝術教育活動申請表」(調查表編號:12928)。
(三) 本局將另行召開審查會議後,發函通知通過審核者。
二、 為增進本市國民中學以下學生對傳統藝術及鄉土文化之認識與興趣,鼓勵學校發揚傳統文化藝術,規劃特色課程與社團活動,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補助內容:
(一) 辦理校園傳統藝術教育活動(含傳藝教學),每校核定總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為上限,又教育部補助總額85%,爰補助額度以1萬7,000元為上限,其餘15%由學校自籌,補助項目以鐘點費為優先並覈實補助。
(二) 辦理傳統戲劇類社團,每校核定總金額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為上限,又教育部補助總額85%,爰補助額度以2萬5,500元為上限,其餘15%由學校自籌。
四、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止,檢附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紙本核章正本(1式3份),送達本案承辦學校本市北屯區新興國民小學(406045臺中市北屯區新興路20號)學務處郭冠毅主任(電話:04-24258514#720)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活動名稱,以及申請資料電子檔請傳送至本局承辦人林子尹小姐信箱(cindy85007@gmail.com),逾期恕不受理。
(二) 另請於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前,至本局局務調查表填報系統填寫「臺中市111學年度【越在地.躍國際】傳統藝術教育活動申請表」(調查表編號:12928)。
(三) 本局將另行召開審查會議後,發函通知通過審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