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鄭巧吟
發佈日期 :
2021-08-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12
主旨: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鑑定時程案,請有報名參加鑑定的新生務必依照公告之期程前往參加鑑定考試。
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10年5月17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36247號函(諒達)暨本府教育局110年7月15日召開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第4次籌備會決議辦理。
二、旨案重要時程摘要如后:
(一)初選(不開放家長陪同):110年8月28日(星期六)。
(二)公告初選結果:110年9月11日(星期六)中午12時前。
(三)學生家長線上進行複選報名:110年9月16日(星期四)前。
(四)複選(不開放家長陪同):110年10月2日(星期六)。
(五)公告綜合研判結果:110年10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
三、符合下列條件者可於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前申請退費,本府教育局將另案公告退費申請方式及所需表件:
(一)因鑑定時程調整致無法參加「初選」者。
(二)鑑定當日發燒或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經採檢正等候檢驗結果不得外出,致無法參加者。
四、本案鑑定辦理前提為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含)以下,爰鑑定辦理時程仍需視實際疫情狀況彈性調整。
五、請報名鑑定學生或學生家長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輸入個人資料後列印「初選鑑定入場證」,不另寄發紙本。報名網站:https://gti.tc.edu.tw/
六、本校為資優教育方案,非每周固定抽離式之資優資源班,未來通過鑑定學生須配合於排定的星期六整日到校上課。
七、資優鑑定業務承辦人與聯繫方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洪川富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5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