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余美蓉
發佈日期 :
2021-06-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6-10
一、 依據110學年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 旨案計畫係為配合藝術課程之實施,徵求或邀請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共同提出合作方式,每月或每週定期到校進行協同教學;並邀請其不定期專題演講、創作展示及表演教學等駐校協助教學或藝術教育活動;藉以共同研發跨領域整合型藝術課程計畫,協助提升校內藝術領域師資專業能力,深耕學生美感素養。
三、 旨揭計畫重點概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 實施對象:補助本市偏遠地區學校為主,其次以資源不足、藝術領域師資缺乏,且有辦理意願之學校或本局委託負責整體計畫推動之承辦學校優先補助。
(二) 實施期程: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5月13日止。
(三) 補助原則:
1、 不補助個別學校之寒(暑)假活動、課後照顧、社團、校慶、畢業展演等非正式課程教學時間之活動。
2、 本計畫補助以經常門為限,預訂補助各申請學校金額如下:(參見附件2,惟仍視教育部審核後核定之金額為基準,再依本局審核各校實際申請計畫之結果,加以調整。)
(1) 極偏及特偏地區學校:預計補助11所國(中)小,每校以5萬1,000元為基準。
(2) 偏遠地區學校:預計補助25所國(中)小,每校以4萬6,000元為基準。
(3) 非偏遠地區學校:預計補助2所國中及22所國小,每校以4萬1,000元為基準。
四、 旨案相關辦理期程如下:
(一) 線上填報經費申請表截止日:有意申請本計畫補助之各 校,務請於110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1時前,至本局網 站填報線上調查表(調查表編號:11168),逾期未填報,視同無申請需求;本局將據以彙整本市各校經費需求 後,函報教育部提出申請。
(二) 方案審查資料繳交期限:請於110年6月30日(星期三)下 午4時前,檢具(附件2)申請企畫書1式2份及光碟1份(寄)送達中區光復國小總務處辦理,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戮為憑,信封上請加註藝術深耕計畫送件資料)。
(三) 方案審查及核定受補助學校:預訂於110年7月至8月,假本市中區光復國小辦理方案審查會後,據以核定受補助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