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110年5月11日發布「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通報1份

作者 : 余美蓉 發佈日期 : 2021-05-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5-1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8599號函辦理。

二、 另110年6月8日後之防疫等級及作為,視國內疫情發展,仍應依照指揮中心發布相關規定辦理,資訊如下:

(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 :https://reurl.cc/9ZjDYj。

(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大眾運輸 :https://reurl.cc/E23VMg。

(三)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https://reurl.cc/3N0KAX。

三、 有關教育部通報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國教署防疫業務窗口:學務校安組林教官04-37061357/e-3248@mail.k12ea.gov.tw、胡小姐04-37061351/e-3309@mail.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