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三點及第七點,並自115年7月1日起生效

作者 : 黃衣婕 發佈日期 : 2026-07-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09
轉知客家委員會令修正之「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三點及第七點條文。本修正案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3日臺教社(四)字第1150067633號書函辦理,並已溯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有關本次修正之詳細條文與法規內容,如需進一步查閱,可至客家委員會官方網站之法令規章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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