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黃衣婕
發佈日期 :
2025-12-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2-1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活動開放本市國中小學教師自由參加申請,須由學校提出申請,並以班級團體方式辦理。
三、申請學校須依計畫規定撰寫並提交教學活動設計(教案),由承辦單位辦理評選。
四、經評選錄取之學校,將由本計畫經費補助課程實施所需相關費用。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星期五)止。
六、相關申請文件請依計畫規定上傳指定表單,入選名單預計於115年3月27日前公告。
七、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南屯區黎明國小學務處王主任(04-22517363 分機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