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立鹿寮國民中學
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 APP(如 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四)學生在網路上從事各種活動務必提高警覺,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應切記反詐騙 3 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相關資訊詳內政 部 警 政 署 「 165 全 民 防 騙 」 網 站 公 告 資 訊 ( 網 址https://165.npa.gov.tw/#/)
(五)為提升校園識詐宣導工作,教育部已建置「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網站」(https://reurl.cc/Adx93Q),即時更新最新詐騙防制相關訊息,請各校加強宣導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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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請學校鼓勵年滿18 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透過正規的機車教育訓練,建立正確騎乘觀念,減少交通意外事故,並善用「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臺」,提升防禦駕駛能力,養成安全駕駛習慣。
(三)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080A 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請運用交通部交通安全教育守則及教育部編訂之「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加強宣導:
學生可參考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遵循三要準備、七不原則—
「要確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證件不離 身、不非法工作、不飲用、不辦卡」,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 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雇主若於工讀報到索取個人證件用以填報資料,須注意是否註明該證件僅供投保、報稅或其他雙方約定用途之用。上開秘笈已置於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業務專區/勞動關係/勞動教育專區可供運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 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選擇安全無疑慮之場所並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
(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並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原則,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 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2)叫:呼叫 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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