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鹿寮國民中學 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作者 : 林明群 發佈日期 : 2024-01-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1-09

臺中市立鹿寮國民中學

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詐騙防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 APP(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四)學生在網路上從事各種活動務必提高警覺,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應切記反詐騙 3 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相關資訊詳內政 部 警 政 署 「 165 全 民 防 騙 」 網 站 公 告 資 訊 ( 網 址https://165.npa.gov.tw/#/)

(五)為提升校園識詐宣導工作,教育部已建置「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網站」(https://reurl.cc/Adx93Q),即時更新最新詐騙防制相關訊息,請各校加強宣導運用。

 

 

 

 

 

                                           

 

 

二、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請學校鼓勵年滿18 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透過正規的機車教育訓練,建立正確騎乘觀念,減少交通意外事故,並善用「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臺」,提升防禦駕駛能力,養成安全駕駛習慣。

(三)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080A 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請運用交通部交通安全教育守則及教育部編訂之「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加強宣導:

  1. 自行車、機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駕駛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依規定配戴合格之安全帽,另為保護學生騎駕自行車之安全,可鼓勵學生於駕騎該車時,配戴自行車安全帽。前開無論駕駛任一交通載具,於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輛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 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以維護生命安全。
  2. 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 不任意 穿越車道、不滑手機過馬路、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3. 防範無照駕駛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提醒學生,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

三、工讀安全:

學生可參考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遵循三要準備、七不原則—

「要確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證件不離  身、不非法工作、不飲用、不辦卡」,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 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雇主若於工讀報到索取個人證件用以填報資料,須注意是否註明該證件僅供投保、報稅或其他雙方約定用途之用。上開秘笈已置於勞動部官網(https://www.mol.gov.tw/)業務專區/勞動關係/勞動教育專區可供運用

四、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 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選擇安全無疑慮之場所並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

(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並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原則,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 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動,皆應審慎作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有充分準備再出發

  1. 登山者應充分鍛鍊體能,行進間須注意調節呼吸及步伐節奏,確實掌控速度及讀圖定位;活動有專業人力能因應緊急事故的風險評估與危機處置,並熟悉急救與相關醫護藥品等處置方式。
  2. 登山前應充分瞭解登山的潛在風險,擬定詳實的登山計畫書,選擇合適的山域,投保相關保險、查詢天氣、地形、路線路況、鄰近救援與醫護資訊等,請攜帶適合的登山衣著、糧食、飲水、背包、鞋子、手杖及通訊設備等相關裝備,另請注意登山路線有無入山、入園申請之相關規定,登山途中應注意山域或設施相關警告及標示。從事水域活動例如在游泳池、開放水域游泳或戲水,應注意「防10 招」及正確救人之「救溺 5 步」
  1. 防溺10 招(五不五要):不長時、不疲累、不跳水、不落單、不嬉鬧、要合法、要暖身、要注意、要冷靜、要小心。
  2. 救溺 5 步: 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 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