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

作者 : 陳宜青 發佈日期 : 2023-04-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4-06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387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菸害防制法」條文涉各級學校之重點,包括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加強管制指定菸品(加熱式菸品),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違反者需受戒菸教育,以及增列大專校院為全面禁菸場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