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作者 : 李俊德 發佈日期 : 2022-10-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0-14
一、 依教育部111年10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097576G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38876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安排1名共學輔導員及數名初任教師組成「共學輔導小組」,每學年由共學輔導員辦理5次諮詢輔導會議(上學期1次啟動會議及2次定期會議;下學期2次定期會議),以協助初任教師認識教學社群,提供情感支持與經驗傳承。
三、 各跨校共學輔導小組運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 諮詢輔導會議之時間、地點,由該共學輔導小組自行安排,惟請各共學輔導員及初任教師務必事先通知學校,並以不影響學校教學運作為前提。
(二) 請各小組於會後檢附資料(領據、簽到表、會議紀錄、交通費及餐費憑證),將紙本以「掛號」郵寄至「收件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初任教師計畫;地址:500207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
(三) 諮詢輔導會議表單及相關資訊,請至初任教師計畫報名網站(https://eii.ncue.edu.tw/Novice_Apply/)之「最新消息」下載,或點選以下連結:https://eii.ncue.edu.tw/Novice_Apply/Apps/Sys/NewsIn.aspx?p1=H%2bGeWaFuET8%3d&p2=ifx2hxpc9RE%3d。
四、 檢附「111學年度共學輔導小組分配名單」及「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各1份,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04-7232105雲小姐(分機1142)、林小姐(分機1153)或林小姐(分機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