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1學年度第4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作者 :
李俊德
發佈日期 :
2022-06-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6-15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9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057749號函辦理。
二、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中學部英文科教師1名。
三、 商借教師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