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宜青
發佈日期 :
2022-05-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11
主旨:配合教育部111年5月8日起調整「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本市暫停實體課程原則修正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於111年5月7日公告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標準,本市配合中央以
「確診個案」為核心的概念,調整校園暫停實體課程標
準,並取消全校停課之規範,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自5月8日起,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調整為同住親友,職
場與校園接觸者以不匡列、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為原
則。
(二)學校及幼兒園出現確診個案,如該確診個案前2日曾到校
上課,學校(園)應啟動相關應變措施:
2、國中及高中:確診個案所屬班級之同學及導師,暫停
實體課程3日,採線上教學,本局提供該確診個案座位
九宮格同學每人1劑快篩試劑於復課前使用。
3、如與確診個案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且共同活動15分鐘以
上之課程、社團及活動人員(含師生、教練),實施3天
「防疫假」,本局提供每人1劑快篩試劑。(三)班級出現確診個案,該班級(含導師)從學校得知學生
確診當日開始計算,暫停實體課程3天,如放學後知悉確
診個案,則該班級自隔日起暫停實體課程3天。
二、另因中央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師生如因同住家人/親
友確診而被匡列為居家隔離人員,請提醒所屬師生應配合
完成居家隔離措施(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並於自主防疫
4天期滿且快篩陰性後再行返校。
三、因應中央調整暫停實體課程標準,目前正在停課的學校或
班級,如於5月8日(含)已暫停實體課程3天,5月9日起原則
上復課,惟學校因特殊原因(如學生午餐製備、校園清消等
等),無法提前復課者,可延遲復課並請向家長妥為說
明。
四、有關快篩試劑發放對象及原則,請各校依本局網站公告之
「臺中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及兒
童課後照顧中心之教職員工生快篩試劑領取須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