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宜青
發佈日期 :
2022-05-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04
主旨: 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縮短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本市校園暫停實體課程標準調整為7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4月26日起實施縮短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本市校園暫停實體課程配合修正,說明如下:
(一) 國小及幼兒園全校(園)暫停實體課程標準,依學校規模大小,訂定不同全校(園)暫停實體課程標準:
1、 24班(含)以下學校,學校有「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就讀班級達1/3班級或全校達4個以上班級暫停實體課程,全校暫停7天實體課程。
2、 25班(含)以上學校,參照教育部現行全校暫停實體課程標準,學校有「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就讀班級達1/3班級或10個以上班級暫停實體課程,全校暫停7天實體課程。
(二) 高中及國中學校,參照教育部現行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辦理,達1/3班級或10個以上班級暫停實體課程,全校暫停7天實體課程。
(三) 各學習階段,如國小及附設幼兒園、完全中學之國中部及高中部停課班級數,分別累計。
二、 確診個案,維持依據衛生單位規定應居家隔離10天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7天,自主健康管理7天請依指揮中心公告之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注意事項辦理。
(一) 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為3天,隔離期滿後應續行4天自主防疫,另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6日函示,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4天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亦請加強宣導暫停前往課後照顧班、補習班、安親班等社教機構上課。
(二) 確診個案所屬班級應暫停實體課程7天,並自確診個案最後到校日(或與該班同班同學最後接觸日)隔日起計算7天。
(三) 各校如因接獲通知校內師生經衛生單位匡列為密切接觸者或有疑發生校園疫情之相關情事,為確保校園師生健康,得實施暫停實體課程1-3天,並請加強進行清消及師生健康關懷。此外,學校做成暫停實體課程之決定,應於群組、校網等管道讓家長知悉學校狀況並充分說明。
三、 學校知悉校內出現確診個案後,應於24小時內通報校安系統,並請各校防疫長或主管依據指揮中心公告之重點疫調原則,進行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之造冊作業:
(一) 以確診者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前2天起所接觸者為密切接觸者。
(二) 密切接觸者包括同住親友、同班同學、同辦公室或同工作場域同事(以九宮格方式認定)。
(三) 另社團、跑班、校車、訓練等其他接觸情形,請視接觸及防護情形評估。